因疫情隔离是否可以作为招投标质疑理由?
当然可以,招标人应结合疫情严重程度、政府管控措施等因素综合考量疫情对招投标活动所构成的影响和阻碍程度 ,进一步判断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
企业解雇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以疫情身份解雇:企业不得仅因员工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 、疑似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隔离人员或来自疫情严重地区而解除合同。不得滥用“不能胜任工作”条款: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需满足“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的条件,且与疫情无直接关联。
特殊项目处理: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 、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 ,符合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在招标时缩短时限 。动态调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项目紧急程度,及时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减轻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
企业招投标最怕的“黑名单”,你理解多少?
企业招投标中的“黑名单 ”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对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影响极大,涉及限制禁入、特定情形列入、信用修复及失信中标处理等方面。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俗称“黑名单”,对企业影响极大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在市场或行业准入、任职资格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限制和禁入。
企业招投标被列入“黑名单 ”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市场或行业准入 、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 、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和禁入,具体危害如下:市场或行业准入受限: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 ,在市场或行业准入方面会受到严格限制 。
建设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招投标等九大领域受限,且面临动态监管与信用修复机制。具体如下:列入“黑名单 ”的判定条件项目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之一 ,项目管理部门可在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黑名单”:未依法取得核准文件:应申请办理项目核准但未取得核准文件的。

重磅官宣!发改委关于招投标新政发布
〖壹〗、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招投标新政 日前,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针对招标方、投标方 、中标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监督机构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要求和惩罚措施 。
〖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国产产品的界定标准 ,对医疗器械行业影响深远,既带来国产替代推进、行业格局重塑的机遇,也给中小型械企和经销商带来挑战。
〖叁〗、央行官宣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昆明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降至4%。 以下为详细分析:政策核心内容调整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5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差别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明确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调整规则 。
〖肆〗 、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积分落户城市需优化社保与居住年限的积分占比。具体内容如下:政策核心目标《任务》旨在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即日起,这类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暂停招投标活动!
〖壹〗、郑州市自即日起,被列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暂停招投标活动 。具体如下:中高风险区域项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明确指出 ,自即日起,被列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暂停招投标活动。这是为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贰〗、云南省住建厅宣布关闭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评级平台,信用评级结果不再应用于工程招投标活动,转而纳入省级地方征信平台企业信息库作为贷款借鉴 。
〖叁〗 、图:评定分离流程与传统评标流程对比河北省政策推行与暂停时间线2024年6月28日:河北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暂行办法》 ,明确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2024年10月17日:同一批部门联合发文,宣布即日起暂停执行“评定分离”,距离政策实施仅三个月。
〖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政策的暂停执行 河北省住建厅及数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 ,宣布因政策调整,自即日起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暂行办法》。








